关于遴选广东省畜禽现代种业产业园
新增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有关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69号)、《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粤农农函〔2021〕105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广东省畜禽现代种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我单位拟按程序遴选、新增1家农业经营主体为广东省畜禽现代种业产业园实施主体,欢迎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兴县县域范围内从事畜禽种业的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对象
自愿承担广东省畜禽现代种业产业园具体项目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一)承担单位注册和生产地址需在新兴县区域范围内,注册时间需在2021年4月之前,不存在参与2个以上(不含2个)在建产业园;
(二)具备畜禽产业生产资格条件,非“三无(无生产员工、无经营场所、无主营收入)企业”,且具有一定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
(三)承担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存在被法院裁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或限制消费、涉黑涉恶、失信行为、拖欠工资等情况(需提供登记注册、产业经营、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开户情况等佐证材料)。
(四)能满足项目所需用地。
(五)与农户建立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作用明显。
(六)科研实力较强,与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签订科研合作协议。
(七)承诺财政补助(不列入引导放大作用范围外)与企业配套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三、财政资金支持方向
省级财政资金使用必须与现代畜禽种业相关,必须符合省规定的鼓励清单范围(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研发与信息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及折股量化、品牌宣传与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贷款贴息等方面);不能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牌坊门楼、亭台楼阁、停车场、路灯,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编制规划或可研报告、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咨询等管理费用支出及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须编制《广东省畜禽现代种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入库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开户许可证、土地承包合同、建设用地证明、自筹资金承诺函、企业资质荣誉、带动农户证明等)。申报书和附件合并装订成册,A4皮纹纸装订封皮,并在书脊位置注明广东省畜禽现代种业产业园项目入库材料。
五、申报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日17:30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二四六一246;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一份,发送到指定邮箱wskygl@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
申报广东省畜禽现代种业产业园项目,须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配套资金需足额到位,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可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撤销补助项目、追缴项目补助资金和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的处理,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一)书面材料报送地址:二四六一246研究院。
(二)联系人及地址:宋义伟,13416169810。
(三)办公室电话:0766-2986008
二四六一246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