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温氏公司肉鸡屠宰及活禽分拣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信息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宁温氏公司肉鸡屠宰及活禽分拣中心项目
(二)项目概况:
南宁温氏公司肉鸡屠宰及活禽分拣中心项目位于南宁市邕宁区新江农产品产业园。项目拟投资6100万,总占地面积约18279.67m²,合27.42亩,总建筑面积约11126.11m²:拟建屠宰加工车间、管理办公用房、冷库、活禽分拣中心及其配套动力工程、环保、给排水等基础设施;项目主要为肉鸡的屠宰及活禽分拣,建成后项目年屠宰肉鸡1300万只,主要产品为整鸡、鸡胸肉、鸡腿、分割鸡块及其副产品;年上市3000万只活鸡。
(三)主要污染源
(1)废气:项目生产废气主要包括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屠宰车间臭气、无害化处理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食堂油烟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为屠宰废水、软水制备反冲洗水、蒸汽发生器清下水、车辆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源于来自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4)固体废物:鸡粪便、鸡毛、废弃内脏及其他内容物、病死鸡、不合格品、污水处理栅渣及污泥、废弃生物填料、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等。
(四)主要污染源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项目使用蒸汽发生器,燃料主要为天然气燃料,项目燃烧烟气经8m高直径0.3m的排气筒直接排放;屠宰车间臭味气体、污水处理站废气经除臭喷淋吸附塔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拟采用“物化预处理+A/O+次氯酸钠消毒”工艺,综合污水经处理后可以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新江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最终排入新江河。
(3)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选用低噪生产设备,并适当安装隔声门窗,同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
(4)固废防治措施:病死鸡及不合格品经厂区无害化处理器处理;污水处理栅渣、污泥定期清理收集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外售给有机肥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宁市广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五象大道东段61号
联系人:赖工 电话:0771-47208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0号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771-5699455 邮箱:12582449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通过对项目周边的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以及生态的环境现状质量监测,从而评价项目所在地的总体环境质量。
(2)通过对现有建设工程的分析评价,确定项目的主要环境污染源防治措施效果,并提出相应的污染源整改措施施,控制环境风险。
(3)通过科学的方法减缓项目所产生的污染源经污染治理措施削减后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2)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区民众的生活质量;
(4)对本项目的区域位置有何看法;
(5)你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6)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影响当地的环境质量;
(7)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8)对本项目建设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及减缓措施的建议、要求等。请针对上述选项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映。
六、征集意见对象: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南宁温氏公司肉鸡屠宰及活禽分拣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南宁市广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
2021年9月6日